近日,天津召开全市海洋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海洋工作会议精神,对《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进行宣贯,积极探索建设有天津特色的海洋强市之路。
会议详细解读了《区划》中明确的主要功能分区、建设围填海规模指标、海域修复整治目标等,并要求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区划》各项任务和措施,不断完善海域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项目用海审批制度和围填海计划,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坚持陆海统筹方针,切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
会议提出,今年天津市将推进海洋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设有天津特色的海洋强市之路。推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落实海洋经济试点规划和试点方案,加快海洋经济试点建设,努力打造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海洋生态环境综合保护试验区、高新海洋产业集聚区和海陆统筹发展先行区;全面提升海域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区划》在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中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的法定作用;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加强海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打造海水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海洋新兴产业,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会议还提出,要增强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和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在部分海域试行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探索实现海陆统筹管理;加强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全面启动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提升海洋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完善海洋管理法律体系,改善行政审批程序;加快推进海洋文化建设,做好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