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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3
01/15
09: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已由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宁发改【2010】79号,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51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BOT项目项目法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潘庄工业区六纬路西侧,三纬路北侧,西至潘庄工业区界。占地面积约30亩。污水1万吨/日,出水水质为一级A,进水水质为三级标准,污水排放出口是永定新河,项目建设期: 2011年投产,收费期(经营期)为30 年。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1个标段。为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潘庄工业区六纬路西侧,三纬路北侧,西至潘庄工业区界。占地面积约30亩。污水1万吨/日,出水水质为一级A,进水水质为三级标准,污水排放出口是永定新河,项目建设期: 2011年投产,收费期(经营期)为30 年,承包方式:由中标的项目法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2.4 工期要求:2010年11月11日 至 2011年2月2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资格:3.1、投标人均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要求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3.2、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3.3、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高级专业管理、技术人才,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宁河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10月15 日 至2010 年10月21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 年10 月15日至2010 年10 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00 分 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东大厦307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思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潘庄工业区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鸿江电话:69311828

传  真:6931125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王军电话:28257756

传  真:28257756

日期:2010 年10 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69594273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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