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0月10日电(记者周润健、朱天骄)因广告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天津药监部门近日查处了一批“吹牛”广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监测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294条次,涉及30个药品品种、6个医疗器械品种和8个保健食品品种。
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有:广告中标示为青海鲁抗大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蛤平喘胶囊”;广告中标示为哈尔滨世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仙草骨痛贴”;广告中标示为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硒尔康胶囊”,广告中标示为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维蜂盐藻”。
天津药监部门表示,这些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中存在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