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环发〔2012〕158号文件《关于批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和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正式批准高新区华苑科技园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008年8月,国家环保部、商务部和科技部正式批准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在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鼎力支持下,在两委各部门、派驻机构和区内企业的通力合作下,高新区以“科技领航、低碳环保、生态宜居”为创建主题,出台政策,制定目标,完善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高效开展创建工作。
经过近四年的努力,于2012年7月18日,顺利通过国家三部委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考核验收。验收组对华苑科技园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华苑科技园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土地的集约利用、绿色供应链和绿色消费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生态工业园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企业清洁生产、产业耦合共生、设施集成共享的低碳高效发展模式,体现了机制创新、产业高端、管理精细的生态工业发展内涵,可为同类园区的生态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今后,高新区将再接再厉,按照环保部、商务部、科技部指示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生态园区建设作为长期促进我区快速发展的一项常态性工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开发,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切实抓好生态园区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使生态园区建设成为推动区域取得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取得更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动力,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