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了解到,天津市已搭建起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等五大监管系统全方位护航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确保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目前天津市57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696个新建商品房建设项目,共计11505幢楼办理了监管手续,共开立监管账户2619个,监管面积5371.05万平方米。天津市应纳入资金监管的在建项目全部进入监管系统。
据了解,五大监管系统包括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开发企业销售人员管理系统、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及市国土资源和房产信息网。其中,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实施全时段、全方位的监控,全市所有在建和销售楼盘一览无余。系统按照“日、月、季、年”四个时间周期,设置30项分析指标和异常点监控指标,对任意区域不同类型房屋的上市量、销售量、待售量及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还能通过地理信息模块对申报销售许可项目的备案价格上限进行核定。如该系统可对取得销售许可超10日未有销售记录的项目自动报警,并及时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行为。通过该系统还可以调取申报项目周边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近三个月内在售商品住房的备案价格上限和成交价格作为参考,申报价格上限明显过高的不予核准,有效遏制开发企业哄抬房价行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信息网则面向普通市民,本市国土资源和房产信息、全市所有开发企业发布的在售商品房项目相关信息,在该平台上一览无余。
此外,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实现了项目审批网络化,将销售许可申请、审核、审批和发证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再加上开发企业销售人员管理系统以及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等,形成了全覆盖、网络化监管服务平台,有效防止因开发企业随意挪用预售款而导致“烂尾”楼、“半拉子”工程出现,保证专款专用,促进建设项目如期交付,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