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显示,1月份我市CPI环比上涨1.2%,涨幅较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6%,降幅较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1月份我市食品价格上涨5.6%,对CPI上涨的贡献率约为78.0%,是拉动CPI上涨的首要因素。食品价格上涨主要受元旦前后全国大范围寒潮天气给蔬菜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叠加节日消费拉动需求上涨,另外,周边地区发生疫情也给农产品运输造成短期冲击,其中鲜菜、鸡蛋、猪肉、禽肉类价格分别上涨23.0%、19.7%、9.8%和1.5%;鲜奶、海水鱼、牛肉价格则分别下降2.1%、2.0%和0.8%。非食品价格上涨0.3%,其中家庭服务、汽油、金饰品、衣着价格分别上涨4.4%、4.2%、4.1%和1.1%;旅游、私房房租、西药价格则分别下降1.3%、0.7%和0.6%。
从同比看,1月份我市CPI继续保持下降态势,构成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四降一平三升”,其中交通通信、衣着、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5.3%、3.9%、1.4%和1.4%;居住价格持平;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2.0%、0.5%和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