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办理了天津丰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登记业务,质押担保债权数额3亿元。这是本市首单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业务,此项业务的成功办理对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具有重要意义,并对向全市推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今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天津市滨海新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保税区市场监管局作为试点成功办理全市首单业务。
股权出质一直是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经常办理的业务。但随着国家鼓励和发展民间投资,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类业务为主营的各类有限合伙企业明显增多,企业也有了关于合伙人财产份额进行出质的需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原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不包括合伙企业,因此登记机关在面对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出质登记申请时,往往以无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为由,不予受理。
该项业务的开展为促进保税区合伙企业进行财产份额管理,增强财产份额流动性,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企业经营普遍存在资金紧张的大背景下,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新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