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落实国家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体系,通过深入调研,印发出台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建设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对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特殊要求的工业项目在土地整理、征转、出让的前期阶段,有意向取得土地的企业,可向规划审批部门申请规划提前服务。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维持原设计方案不变,可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审批,同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节约审批时间30天。 工业用地提前建设审批服务政策的出台,将大大缩短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到开工的时间,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为改善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