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颖)日前,东丽区召开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副区长李光华出席。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强化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条例规定内容,聚焦薄弱环节,查找各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要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加强生态宜居建设,优化人文环境,为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李光华强调,所有服务企业、群众的部门都要把《条例》落实到具体服务上,一线窗口和工作人员要把措施落实到具体人上,把《条例》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大力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水平,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发现影响东丽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堵点问题,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各相关职能部门改进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东丽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工信局等单位分别针对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便利化措施、查处不正当竞争、规范中介服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公开服务标准等方面工作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