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9月1日正式施行。人民日报刊发《硬“手段”提升“软环境”——〈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始施行》、新华每日电讯刊发《新“座次”流行!营商环境之变引企业“重仓”天津》、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发展网刊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九月一日起施行》。8月31日以来,“学习强国”天津学习平台对上述报道进行了集纳刊发,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也在《推荐》栏目显著位置转发了天津平台相关稿件,引发平台用户广泛点赞、转发,获得高度评价。主要观点大致有五个方面。
一是为担当作为点赞。普遍认为,在当前经济发展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天津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法治调整市场主体行为、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权力运行环境,有利于在全市形成奋进新时代、创造新业绩的浓厚氛围。
二是为法治天津立规。以地方立法形式把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经验固定下来,成为推动发展的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天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加大立法监督的坚定决心和务实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信心。
三是为创新发展赋能。广大企业负责人认为,《条例》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对标先进做法,把“一揽子切实管用的具体措施纳入法治化轨道,特别是规定中的容错免责条款,对于鼓励探索实验、创新实践,激发担当作为、敢闯敢试、争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四是为天津描摹特色。《条例》不仅仅限定于营商环境,而是同时注重优化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明确提出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建设宜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明确提出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明确提出提升国际化水平、开展国际人文交流合作,明确提出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文化氛围、完善公共服务等,充分彰显了天津特色。
五是为实现梦想添翼。普遍认为,《条例》以法规形式出台,内容非常实在,含金量巨大,操作性很强,对于渴望成功的企业来说,搭建了成就梦想的舞台。很多企业负责人表示,希望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内容,让每一项条款“开花结果”,使天津成为有识之士投资兴业的“首选地”、创新达人成就梦想的“梦之城”、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