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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放宽高职毕业生落户政策 吸引优秀人才在津就业
2013
01/24
11:52

记者从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上获悉,天津市出台外地生源高职院校毕业生落户新政,使天津市的高职毕业生能享受到与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类似的引进条件,支持高素质技能人才在津就业。天津市也成为全国特大型城市中率先吸引外地生源高职毕业生,壮大高技能人才大军的城市。

这项政策主要包括:一、对在天津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含本地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蓟县、宁河县生源),准予户籍由高职院校集体户口迁至工作地落户;二、对在入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含上述本地“两区三县”生源),可自愿申请在津落户。这项政策实施还将制定透明、便捷的具体办法。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26所独立设置高职学院、7所本科院校的高职学院共有在校生16万人,其中外地生源10万人。每年高职毕业生5.3万人,外地生源毕业生3.2万人,在津就业约占一半,他们服务于加工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及交通物流、建工建筑、医疗卫生等行业,是天津制造、天津创造的“生力军”。

新政出台前,由于天津市的人才引进政策对职业院校毕业生没有敞开大门,使得落户天津的职校毕业生屈指可数,只有“优中选优”的技能人才,包括“专升本”或者在企业获得“技术能手”、“优秀员工”的毕业生才有机会落户。这也使得一部分外地生源流失。

对此,天津市从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起,针对大赛获奖选手,放宽政策,以吸引更多优秀技能型人才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据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凡有单位接收的大赛高职组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参赛选手都可以当年办理户籍进津手续,获得三等奖的选手在津工作两年后也可办理户籍进津手续。但真正通过大赛“扎根”津城的技能型人才仍然屈指可数。(首席记者邵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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