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振海 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民生福祉不断改善,人民获得感、幸福感与日俱增。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令国人骄傲、世界瞩目。从天津情况看,过去的一年,全市金融业在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成效显著。全市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畅通政策传导渠道,持续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截至2018年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4085亿元,全年新增2439亿元,同比增长7.85%;其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8%,高于全市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全力支持天津民营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放,全年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3.24亿元、再贴现53.18亿元,全市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达817亿元,同比增长31.4%,12月份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创全年新低。大力支持企业融资需求,全年支持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1549亿元,同比增长80.8%,余额达3727亿元,在全国32个省区市中排名第7位。全国首单民营企业中长期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在津成功落地,债券发行价格创两年内全国同类产品最低。
二是金融支持重大国家战略力度不断加大。全市金融机构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建设,大力支持天津 “一基地三区” 建设,着力深化京津冀三地在产业、交通和生态三个重点领域的金融合作。截至2018年末,全市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贷款余额3589亿元,占同期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0.5%。紧紧围绕“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全力支持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资产负债率为57.9%,比上年末降低1.9个百分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12月末,全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1%,同比提高29.9个百分点。
三是金融改革创新活力显著提升。认真落实天津自贸区深改方案,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准予实施政策已全部落地,其中24项措施成效显著,11项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海河产业基金作用初步显现,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融资租赁产业优势明显,资产总额占据全国四分之一,飞机、船舶和海工平台等跨境租赁业务总量均占全国的80%以上,启动全国首个飞机租赁区。同时,在全市先行先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金融业综合统计、“两权”抵押贷款等20多个创新试点项目,多个创新项目属全国首创。目前,金融创新的绿地森林效应已初步形成,改革创新的红利不断显现,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四是金融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8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967亿元,同比增长7.2%,高于全市GDP增速3.6个百分点,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0.5%。金融业纳税额445亿元,同比增长16.9%,占全市总税收的9.8%,较2017年提高1.6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末,天津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01家(驻津一级分支机构及法人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达到4.9万亿元和4.7万亿元,营业收入1113亿元,利润总额279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均超过3万亿元。全年全市新增社会融资规模3075亿元。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4550亿元、大额存单138亿元、金融债券880亿元;全市金融机构在同业拆借市场成交2.9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净融入资金8277亿元。
2019年,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天津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大力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1月份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天津视察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擎画了宏伟蓝图,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就金融服务工作而言,除了我们自身努力外,还有赖于国家层面,包括“一行两会”,以及各家金融总部的大力支持。为此,我们建议:一是推动京津冀金融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区域间金融机构跨省市业务联动,开展京津冀一体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金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二是立足京津冀三省市在金融协同中的差异化职能,统筹考虑天津在区位、资源和制度等方面的优势特色,推动跨区域、跨部门项目平台分工合作、相融互促,不断把天津产业、港口、生态等资源优势向京冀两地延伸。三是大力支持天津对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充分发挥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等引导效应,深化落实京津冀人民银行、金融局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七方协议”,积极推动三地金融市场发展,更好地为京津冀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一体化、产业升级、环境改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二,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配套公共政策。我国民营小微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受内外部、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制约影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重要部署安排,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行动,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这一问题的解决,除了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努力外,还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为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环境。近期,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综合施策,使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结合当前工作中反映出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法律政策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统筹做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夯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基础环境,为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进一步加大对天津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持。目前天津资本市场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为此,我们建议:一方面,充分考虑天津的区位优势和战略意义,大力支持天津引进金融企业集团,争取在天津设立京津冀总部、北方总部、各类专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鼓励民营资本依法设立金融租赁、物流金融、消费金融、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带动更多金融资源向天津汇聚,使天津金融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支持天津大力发展产业引导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和区域股权类交易平台,完善保险资金投资机制,带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加大对企业创新创业的投入;同时,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债券市场、商业保理等方式实现多层次、多渠道融资,应用资产证券化工具,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增加金融资源供给。
第四,大力支持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是中央对天津“一基地三区”的重要定位。《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实施意见》出台两年多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后续发展还有赖于国家层面继续给予更多政策上的倾斜。一是加大对天津自贸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把更多新的试点政策放在天津。我们将充分运用好创新试点政策,全力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展,不断放大金融创新的绿地森林效应;同时,大力支持天津申报自由贸易港。二是继续支持天津融资租赁这个创新品牌,特别是支持和鼓励制造业央企、全国性金融机构等优质资本在津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在发展离岸租赁、保税租赁、联合租赁等创新业务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大力支持天津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租赁业升级版,辐射和带动全国租赁业健康发展。三是期望各家金融总部支持天津海河产业基金建设,增强海河产业基金引导效应,使之形成一个庞大的股权投资市场,以更好地支持天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责任编辑:贾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