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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 每年为企业减轻用电负担2900万元
2019
01/23
16:35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市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5分。

过去,本市对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分,基金计入电价征收。此次降低电价主要是因为本市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应相应降低电价水平。按照“向谁征收,让利于谁”的原则,停征基金腾出的空间全部用于等额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每年可降低企业用电负担2900万元。

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电网公司、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好降低电价政策措施,做好电价调整、电费结算等相关工作;各转供电经营者要将降价措施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同时提醒各终端电力用户,如发现有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或88908890投诉举报。(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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