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4月,天津自贸试验区已正式挂牌三周年。三年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持续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努力将天津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先行先试,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金改30条”)中准予实施政策目前已全部落地,24项措施成效显著,11项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跨境收支总量占全市四分之一,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天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区内企业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业务,有效拓宽了跨境融资渠道。跨境人民币外债签约、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为涉外企业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了良好条件。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银行机构为区内货物贸易A类企业办理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贸易投资简政放权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同时区内个人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有效提升了个人跨境人民币使用的便利性。
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区内跨国公司集团开展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真正实现全球资金管理模式下不同市场间的资金调拨。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高效配置资源。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企业能够更好地管控汇率风险。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更好地满足了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和套期保值需求。
租赁创新政策效果逐步显现。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售后回租项下外币支付货款,企业减少汇兑损失最高达到2%。天津分行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实现了多个全国“首单”和“第一”,如指导区内租赁公司办理首单外债意愿结汇业务,指导银行和两家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首笔联合租赁业务,指导银行搭建首个租赁公司外币现金管理平台等,充分发挥了天津租赁特色产业的辐射带动效应,对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金融跨境业务快速发展。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至2018年3月末,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本外币账户超过5万个,办理跨境收支近1400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近3000亿元人民币。制度创新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不断显现,充分发挥了“助力器”作用。
京津冀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不断加强。天津分行与北京营管部、石家庄中心支行共同制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人民银行三地协调机制》,较好地实现了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与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有机结合。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不断加强,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京津冀特别是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关联性强的区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落户天津,充分利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转移对接,特别是对于天津自贸试验区形成金融集聚效应、辐射带动京津冀乃至环渤海等地区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持作用。
在推动金融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天津分行始终坚持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并举并重,建立制度、完善监管,筑牢风险底线。先后建立并完善9项统计监管制度,定期开展数据统计和业务监管,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为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不断完善银行自律机制建设,督导银行要严格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开展创新业务,坚决防止利用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进行违法违规业务操作。做好跨部门沟通协作,配合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编制《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风险防控措施清单》,梳理提出金融开放创新领域的12个风险事项和防控措施,定期报送情况,为稳妥有序推进金融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