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切换
新闻
津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十举措促共同发展 互利共赢发展
2013
05/22
11:58

天津市党政代表团在河北省学习考察期间,两省市于20日下午在石家庄市签署深化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从十个方面进一步统筹津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密切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

双方共同争取国家出台推进京津冀区域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立国家层面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强区域规划的协商沟通,共建规划信息共享平台,合作编制涉及两地城市发展的区域性规划,推进津冀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支持天津东丽区与河北正定县、北戴河新区合作共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共同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完善交通网络体系

双方共同推进唐廊高速、京秦高速、滨(津)石高速和国道205等一批高等级公路对接路段,以及环渤海城际铁路、天津至承德铁路等项目的前期和建设工作,在规划设计、项目审批、协调推动等方面相互支持。建立区域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共同开展规划、联合治超、ETC系统建设、交通拥堵治理、应急指挥协调处置等方面的研究,加快区域交通一体化进程。

深化港口物流合作

双方加快推进津冀物流一体化进程,实现两地企业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的有效对接。协调港口运营发展问题,支持天津港集团与河北港口企业在航线开辟、经营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口岸通关合作,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合作模式和检验检疫直通放行业务模式,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争取跨关区、跨检区口岸直通试点。依托电子口岸平台,逐步实现口岸信息互联互通和共用共享。

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双方共同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渠工程建设,争取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尽早开工。天津对河北实施的引黄入冀补淀工作给予支持,河北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天津市潘庄引黄工程的顺利实施。继续加强滦河水源保护,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天津在资金、技术、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建立国家及天津、河北三方水资源补偿机制和跨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机制,将津冀作为滦河流域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区域。在滦河、州河流域承德、唐山等重点地区,合作实施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项目。共同推进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做好入海尾闾整治,确保流域防洪安全。积极争取国家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设立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推动产业转移升级

双方加强产业规划衔接,协调产业合理布局。支持天津企业在河北环津地区建立天津产业转移园区,创新合作模式,实现利益共享。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为双方优势重点产业配套,实现共赢发展。支持天铁集团调整结构、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区项目建设和河北长城汽车、英利集团等企业在津发展,推进天津天士力集团在河北开展中医药领域的合作。支持部分优势建筑业企业,参与对方项目建设,推动共同建筑市场发展。建立劳务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劳务需求对接和招聘活动。河北根据天津产业用工需求,加强输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天津为河北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提供便利,发挥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的作用,为河北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提供实训服务。

加强科技研发合作

双方合作构建跨省市的产学研创新联盟,支持建立一批技术成果转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示范基地。推进天津滨海新区与河北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合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创建天津滨海新区—唐山—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带。发挥天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综合优势,共建大学科技园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共同支持河北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及师资队伍等的建设,服务两地发展。鼓励两地创业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合作建立投资基金,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实施渤海粮仓建设科技工程,共同开展盐碱地改造等技术研究,建立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加强农副产品对接

双方加强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合作,支持天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河北建设生产和流通基地,鼓励两地区县建立农副产品供需结对关系,满足天津农副产品需求。支持津冀大型连锁超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供销组织与两地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对接”,为商贸流通企业和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对方市场提供便利条件。开展农副产品基地环评、抽样检测、产品质量追溯等环节的监管合作,保证进入对方市场农副产品优质安全。

加快旅游会展融合

双方加强津冀旅游发展规划的衔接,促进区域旅游资源、市场、客源互动共享,构建政策、信息、交通、管理和服务无障碍的一体化大旅游格局。旅游部门统一包装旅游产品,联合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出港口城市之间海陆空旅游新业态,拉动津冀高端旅游市场。开展“智慧旅游”项目合作,大力推广应用京津冀旅游“一卡通”业务。相互支持展会活动,双方组团参加对方组织的“廊坊投洽会”、“津洽会”等重要展会。

拓宽金融合作领域

双方推动创新金融产品、建设金融要素市场、打击非法集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合作。支持两地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鼓励天津金融机构在河北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共同组织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银团贷款,支持两地经济发展。鼓励探索河北特色资源和商品在渤海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发挥天津场外交易市场功能和作用,积极为河北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共同争取国家在津冀交汇处探索建立金融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金融监管合作,实现金融创新联合化和金融活动同城化。

建立合作协调机制

双方建立两省市领导高层协商机制,成立津冀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市)长担任,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合作中的重大战略问题。成立津冀合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省(市)长任组长,定期就合作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两省市相关部门对口衔接,具体推动各项合作任务的实施,并继续协商推进港口开辟国际航线、共建无水港等其他合作事项。办公室分别设在天津市合作交流办、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