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5月11日讯
2016年5月10日消息,上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将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交易、汽车平行进口、期货保税交割等试点,增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集散功能,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设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建设北方国际(000065,股吧)航运融资中心,积极开展国际中转集拼、沿海捎带业务,大力发展邮轮游艇经济,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机制和运作模式。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模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原文如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
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9号)精神,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对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积极对接国家实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市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积极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网络,有利于我市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制度框架安排;有利于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发展高水平的双向投资经济,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有利于开展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试验,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建立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工作机制
建立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市商务委组织的协调推动工作机制。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我市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点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确保我国签署的多边、双边自贸协定在天津顺利实施、取得实效;组织研究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中日韩自贸协定、亚太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协定;积极探索在地方经济合作、产业园区共建等方面的发展机会,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三、举全市之力建设高水平自贸试验区
(一)进一步推动行政高效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十个一”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试点、行政许可网上审批、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简易注销、自助审批、掌上审批,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探索构建跨部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进一步推动投资自由化。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推动实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联合国产品分类标准相衔接、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负面清单相衔接,进一步扩大商务服务、专业服务等服务业领域和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对外开放。完善企业“走出去”服务联盟和“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交易、汽车平行进口、期货保税交割等试点,增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集散功能,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设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建设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积极开展国际中转集拼、沿海捎带业务,大力发展邮轮游艇经济,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机制和运作模式。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模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进一步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成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深入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372号)。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促进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研究在自贸试验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内个人按规定开展各类人民币境外投资,在自贸试验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各类境内投资。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放宽企业境外外汇放款管理。进一步增强租赁业发展优势,设立全国性租赁资产流转平台,探索建立统一的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租赁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保持租赁业发展全国领先地位。扩大金融服务业开放,面向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开放,建立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入区发展引导机制,积极审慎发展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航运金融、离岸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吸引各类金融机构、组织和资源集聚发展。
(五)进一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综合优势,主动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建立由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和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共同参与的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在我市范围内率先复制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在京冀地区率先复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贸易方式创新、金融开放创新先行先试经验,推动开展天津自贸试验区扩区改革探索。促进京津冀地区通关服务和口岸物流一体化、金融服务和监管一体化以及区域要素资源配置一体化。积极争取在国家支持指导下,三省市联合共建一批重点项目,以此为抓手,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制度、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完善安全审查制度和反垄断工作机制,推动深化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和反垄断审查制度建设。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建立监管协调机制、跨境资金监测机制、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措施以及各类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工作机制等,严格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守住底线。
四、积极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
(一)用足用好已签署自贸协定,扩大货物贸易规模。分析梳理关税减让优势产品,制定我市外贸促进政策。实施中小外贸企业提升工程,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照公平竞争原则,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用好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和综合试验区政策,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设保税仓和海外仓。积极发展汽车、消费品等转口贸易,扩大沿亚欧大陆桥的过境贸易规模。积极发展具有全球渠道控制力的贸易商,培育壮大离岸贸易市场。建设国家出口产品设计中心,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支持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出口。大力发展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和直营中心。打造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
(二)对接服务贸易开放措施,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巩固提升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贸易规模,不断壮大融资租赁等服务贸易优势领域,大力推动金融服务、技术贸易、文化贸易、健康服务等特色及新兴服务贸易加快发展。支持企业提升国际服务能力。巩固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业务优势,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中小型服务外包企业;扩大生物医药研发、工程设计、动漫网游研发等高端KPO(知识流程外包)业务离岸执行额,支持企业向行业服务供应商发展。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吸引外商投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服务业领域。加快建设文化服务贸易基地。创新机制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教育部与我市共建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验区,鼓励创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机构,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合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搭建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贸易促进平台,推动现有融资平台依法合规为中小服务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三)主动融入国家对外投资布局,积极服务企业“走出去”。实施“走出去”企业重点培育计划,建设“一带一路”项目库,支持企业参与沿线国家港口及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工业制造、能源资源领域的投资合作,大力拓展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推进国际产能、装备制造和境外能源资源合作,鼓励企业到农林畜牧、海洋生物资源丰富国家投资。支持我市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与国(境)外共建“一区多园”,引导其与国外地区及企业联合创办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食品纺织、航运物流等领域的特色产业园区。认真研究对接国外区域性引资规则,切实维护好企业作为投资方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好的市场准入和投资保护条件。
(四)瞄准我国自由贸易伙伴,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启动新一轮跨国公司500强招商工程,重点瞄准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和在谈自由贸易区的国家和地区,实施“一项一案”、“一企一策”招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重点围绕航空、电子、化工、汽车等优势产业,制定产业链延伸项目个性化招商措施,实施精准招商。突出自贸试验区主题招商,利用自贸试验区投资开放和负面清单管理的优势,吸引更多高水平项目落户。拓展服务业引资领域,引导外资投向金融保险、航运物流、现代商贸、文化创意、旅游会展、专业服务、教育医疗等现代服务业。鼓励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构建战略合作机制,共同投资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外资以战略投资、股权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造。
五、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组织实施。加快落实自由贸易区战略是一项重要、长期、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各有关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综合协调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各区县要建立协调机制,围绕地区产业特点,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理论研究和政策培训。深入研究对接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跨太平洋(601099,股吧)伙伴关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协定、亚太自贸协定等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以及中韩、中澳等自由贸易协定,重点分析我市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加快融入的步伐。加大对各级各类开发区和滨海新区各功能区招商一线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好、贯彻落实好。
(三)强化人才智力支撑。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人才聘用和激励机制,重点培养引进通晓国际经贸投资规则,具备跨国经营管理、国际商务营销和国际商务谈判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在全球范围内持续不断地发现和延揽一批海内外优秀人才。
2016年4月21日
Tips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将在2015年使用同一张负面清单,该清单正在由国家发改委制定。
作为北方首个自贸区,天津的战略定位将挂钩京津冀协同发展。在学习和复制上海经验基础上,将重点摸索天津特色,包括:用制度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借“一带一路”契机服务和带动环渤海经济;突出航运,打造航运税收、航运金融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