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的工作基调和“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经济环境,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东丽区根据市《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25条措施》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优势企业结构调整。安排6000万元支持优势工业和服务业实施技术改造、品牌战略、技术创新、教育培训、拓展市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加快结构调整。结合企业税收贡献等指标,对投资500万元以上且列入区重点技术改造贷款项目,按贷款额4%的贴息比例给予支持,单体项目技改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市级技改贴息支持的,同时享受区技改贴息政策。对列入区重点技改项目且利用自有资金投入500万元以上用于购置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年底按投资总额4%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体项目技改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天津市东方海鑫担保有限公司每年为100家中小企业提供4亿元融资担保,培育和支持200家小微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安排5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耗。
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区财政每年筹集2亿元,用于安排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天使资金”,科技产业投资资金、贷款担保资金、商业贷款贴息、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资金等资金支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现有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初创期、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2012年底,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23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到110家。
三、支持服务业提速发展。在积极争取市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从政策上进一步支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和高端服务业发展。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大型商贸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商业民生工程、会展节庆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支持现代农业和示范小城镇建设。积极落实市、区相关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重点支持农业示范园区和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研发中心建设、品牌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项目。支持各经济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华明新市镇、军粮城新市镇、金钟新市镇、新立新市镇四个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
五、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积极争取市商务委专项资金和市级引导资金,扩大进出口贸易,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重点支持服务外包大项目、科技型服务外包小企业。区财政安排5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支持东丽区企业开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