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保障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过程的廉政监督与效能监察,天津规定,从4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将全部进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联合审批。
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全部进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联合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是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多部门、分环节独立进行行政审批的模式转为集中到许可中心集中办理的模式,包括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开工许可审批、验收与确权等各个阶段和概算预算审查、办理竣工决算、转固定资产、办理房地产权证等各个环节。
通知明确表示,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行统一办理规程,全程办理时限累计为125个工作日。2013年1月1日至联合审批正式启动前已经立项、正在办理其他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要补录进入联合审批系统继续办理。
为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行政监察。通知还明确要求,市和区县行政监察机关要制定具体措施,对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手续进入许可中心有关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对联合审批全程进行廉政监督和效能监察,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顺利实施。
据了解,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使用政府性资金(含自筹资金)建设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