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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制度创新亮点频闪
2015
11/10
15:20

本报讯 记者李庶民报道 日前,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挂牌半年来制度创新的有关进展。

据介绍,4月21日挂牌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举全市之力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自主制度创新全面展开,总体进展顺利。一是《方案》全面实施。天津将国务院批复的《方案》内容分解成90项具体任务措施,截至目前,90项工作任务已全部启动实施,有了实质性进展,其中15项已经完成。国家部委已出台支持文件13个,天津市相关部门和中央驻津单位已经出台支持文件25个。二是第一批制度创新措施已完成六成。管委会整理推出了第一批制度创新清单,包括政府职能转变、投资与贸易便利化、金融改革创新、要素集聚与流动四个方面共122项。截至目前,122项中有60%已经落地实施,年内将完成90%以上。三是推出了第二批制度创新举措。在推进第一批122项制度创新举措基础上,又制定了第二批制度创新清单,包括四个方面53条,其中推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8条,政府服务和监管创新方面14条,促进投资便利化方面6条,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25条。四是形成一批在全国和京津冀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对于《方案》和第一批制度创新清单122条中已经完成的制度创新举措,梳理出51项可以在全国和京津冀地区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12个最佳创新实践案例,已经上报商务部。

记者了解到,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围绕《方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牵头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其中包括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等许多非常有含金量的金融创新举措,目前该意见已获同意,正式批复将在近期下发。融资租赁发展方面,天津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建立了租赁企业服务体系,探索实施了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等大型设备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制度,实施了融资租赁企业设立登记备案限时办结制度,天津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继续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截至9月底,天津自贸试验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7210个,资本项下外汇账户149个;跨境收支(含跨境人民币业务)173.6亿美元,结售汇84.3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36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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