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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滨海新区各区域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重点的指导意见
2013
01/16
17:21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明确滨海新区各区域的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重点,是新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避免无序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按照国家、天津市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以及“项目集中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成建设”的发展原则,紧密结合新区现有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各区域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重点

(一)塘沽

功能定位:建成国际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以海洋产业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聚集区,沿海都市型精品渔农业示范区,生态宜居的国际港口新城区。

产业重点:商业商贸、科技与信息服务、文化产业和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油气开采设备制造、海洋高新技术等先进制造业,现代都市渔农业。

(二)汉沽

功能定位:建成一流的海滨休闲旅游区、健康产业聚集区,沿海都市型农业观光区和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

产业重点:休闲旅游、医疗保健、养老服务,葡萄种植与加工、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节能环保等产业。

(三)大港

功能定位:建成国家级石油化工基地、南港工业区配套产业及配套生活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及天津南部生态区。

产业重点:石油化工及中下游产业、石油化工相关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及汽车配件、清洁能源、新型建材,现代农业及生态湿地观光产业。

(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功能定位:建成滨海新区重要标志和国际化门户枢纽,中国高端服务产业示范区,世界高水平先进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高端制造业总部基地。

产业重点:航天设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和机械制造、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食品饮料、新能源新材料等现代制造业,金融服务、现代商务、高端商业、服务外包等服务业。

南港工业区

功能定位:建成世界级生态型重化工业基地和区域级现代冶金基地。

产业重点:石油化工产业、冶金及相关配套产业,港口物流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产业。

(五)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

功能定位:建成具有保税特色的国际物流中心和国际贸易集聚区;建成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及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产业重点: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保税临港加工业;天津空港经济区发展航空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经济、现代商贸、融资租赁、航空展览、科技研发等高端服务业。

(六)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功能定位:建成未来科技城,国家高新技术自主创新示范区,世界级新能源产业基地,国家生物医药研发基地。与开发区共同建成国家航天产业基地。

产业重点:新能源产业的研发、生产和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经济、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七)东疆保税港区

功能定位: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功能区。

产业重点:出口加工制造业,港口物流、国际航运、离岸金融、融资租赁、国际商品交易等现代服务业,以邮轮游艇为特色的休闲旅游业。

(八)中新天津生态城

功能定位:建成国家综合性生态环保、循环经济示范区,节能创新技术应用推广平台,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和国际宜居示范新城。

产业重点:文化创意、动漫影视、环保科技研发与转化、服务外包、教育培训、金融服务和会展旅游等高端服务业。

(九)滨海旅游区

功能定位:建成以旅游服务业为主导,旅游产品与旅游装备制造为补充,面向东北亚的生态宜居国际旅游城。

产业重点:旅游制造业,游艇经济、主题公园、商务会展、特色商业、餐饮娱乐业。

(十)临港经济区

功能定位:建成我国北方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粮油食品基地和港口物流基地,生态型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产业重点:陆上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海上装备制造、造修船、粮油食品综合加工,现代港口工业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

(十一)中心商务区

功能定位:建成我国金融创新基地、国际贸易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现代金融、国际商务和总部经济聚集区,滨海新区核心商业区。

产业重点:金融保险、商务商业、内外贸易、会展旅游、咨询服务等高端服务产业,外省市和央属大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国家级与区域级金融服务机构。

(十二)北塘经济区

功能定位:建成中小企业总部聚集区,集餐饮娱乐、旅游度假、会议服务于一体,具有中国北方特色的宜居风情古镇。

产业重点:国内外中小企业总部,以及餐饮娱乐、旅游会议等现代服务产业。

(十三)中心渔港经济区

功能定位:建成中国冷链物流与水产品加工集散中心和北方游艇产业中心。

产业重点:冷链物流、水产品加工和游艇制造展销、游艇休闲旅游等产业。

(十四)轻纺经济区

功能定位:建成中国北方重要的轻纺工业基地和轻纺商品流通基地。

产业重点:轻工、纺织、新型建材等石化中下游制造业。

二、促进各区域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新区重大项目协调沟通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管委会间的重大项目选址建设的协调沟通机制,建立新区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区发展改革委设立重大项目协调办公室。

(二)严把项目落地关。各区域要按照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重点,对项目审批严格把关,避免新区内各区域间不良竞争、产业趋同,确保新区统筹协调发展。各区域除功能定位和产业重点明确规定之外,一律不能再上新的冶炼、化工、水泥、造纸、印染等项目。已有此类项目的,应按照新区工业布局规划要求,逐步进行调整、改造、提升、搬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三)研究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区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在着力打造生态宜居高地的同时,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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