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滨海新区宣传部获悉,《滨海新区2012-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并实施。新区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标准要求,从9个方面同时着手,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力争获得全国文明城区荣誉称号,打造百姓安居乐业首善之区。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区)是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国家级综合性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地区整体文明水平的重要尺度,2011年滨海新区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区提名资格。根据《方案》,滨海新区新一轮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将从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及具有新区特色的创建新模式等9个方面同时展开。
在政务环境方面,通过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和党风廉政、反腐败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在法制环境方面,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建设,建立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在市场环境方面,加强对以医疗、商业零售等为代表的17个“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建立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在人文环境方面,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内容的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建设等,建立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此外,在社会文化环境方面,注重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建立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在生活环境方面,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医疗和公共卫生建设,建立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在社会环境方面,加强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为主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生态环境方面,加强城区绿化和城市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新区还将积极开展文明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创建新模式,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