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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陈塘科技商务区
编号:PKD-1327
  • 市级
    园区级别
  • 工业园区,总部经济园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十一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2.78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2008/1/9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文化创意,科技服务,总部经济
  • 园区地址 天津-河西区-洞庭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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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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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供热

宽带

通讯

有线电视

园区介绍

陈塘科技商务区位于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区域内,总占地面积2.78平方公里,西至城市景观带,北至黑牛城道大沽南路,东至微山路,南至珠江道,规划建筑面积约282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3.6。作为天津市中心城区唯 一一块整体开发的产业园区用地,2008年,在市政府将一级土地整理权下放至市内六区的大背景下,根据天津市《市内六区土地平衡项目试点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市政府批准“陈塘科技文化园”作为河西区的土地平衡试点项目实施。为此,河西区成立“天津陈塘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市场运作平台,承担陈塘科技文化园项目的土地整理和建设开发。

2009年,结合天津市整体规划及产业定位格局,“陈塘科技文化园”正式更名为“陈塘科技商务区”。

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和商务区的自身优势,陈塘科技商务区在功能上被定位为“总部基地、北方高技术服务核心区和天津文化传播中心”。在产业发展上,将重点发展总部基地,高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相关综合配套产业。

总部基地,以研发总部和营销总部为发展重点,同步发展区域政务中心和D-CBD,将陈塘科技商务区发展成为北方经济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城市副中心,集聚和辐射要素资源的总部区,一个代表天津发展形象的品牌。

天津的文化传播中心,以天津市悠久的历史文化为基础,将陈塘科技商务区建设成为天津教育文化与商业化、产业化的基地,天津外部文化的引入传播中心,天津文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展示窗口。

北方高技术服务的核心区。商务区将建设成为推动天津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高技术服务中心,提高天津现代服务业竞争力的创新平台,提高天津创新能力的加速器。

新梅江项目是天津市“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程,开发范围东至微山路、南至外环线、西至解放南路、北至海河,规划总面积约16.77平方公里,建筑面积约1830万平方米,陈塘科技商务区位于新梅江项目的城市核心位置,也是该项目重点发炸区域之一。

园区相关图片

促进陈塘科技商务区企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促进陈塘科技文化园(以下简称园区)的发展,引导和培育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优质企业,鼓励支持其做大做强,依据天津市《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财税政策汇编》、河西区《关于促进招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二)扶持对象和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园区内注册经营的高技术服务型企业、高技术楼宇工业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和总部型企业,不含区内转入的企业,以及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

1.高技术服务型企业

重点发展电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服务、软件业、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等高新技术服务企业。

2.高技术楼宇工业企业

重点发展通信产品、计算机及应用设备、感光新技术材料、广播电视技术产品、现代化办公设备、工业装备与自动化系统、高效节能产品、新型元器件等,属于知识、信息、技术和劳动密集型的高技术绿色工业。

3.文化创意企业

重点发展城市建筑规划设计业、广告业、计算机创意设计、文艺创作及演出服务、出版业、新闻服务、休闲娱乐业、都市工业旅游、广电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

4.总部型企业

重点发展国内外企业在园区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园区内享受政策的总部型企业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

(2)在中国境内外有3个以上投资或者被授权管理的企业;

(3)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30亿元,且母公司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2亿元。

5.从事园区开发建设的房地产企业

6.中介单位(部门)和个人

(三)符合本政策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先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的政策,其后补充执行本政策。如遇天津市、河西区政策调整,则按更优惠政策执行。

(四)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同时享受政策条款时,可从优但不得重复享受奖励政策。

二、扶持内容

(一)高新技术企业

指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和高技术楼宇工业企业。

1.园区内经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园区内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凡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一次性购建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成交价5%的标准给予购房者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租赁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年内按房屋租金10%给予租赁者一次性资金补贴。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可同时享受补贴。

3.对园区内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企业当年留区税收(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留区部分,不含稽查、罚补收入,下同)10万元为计算奖励起点,分三档给予奖励。标准如下:

企业当年留区税收奖励金额

10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 企业当年留区税收*20%

30万元——60万元(不含60万元) 企业当年留区税收*30%

60万元以上 企业当年留区税收*40%

(二)文化创意企业

1.园区新设立的文化创意企业,首次注资可减按其应缴注册资金的50%,其余部分一年内补齐。

2.政府招商引资奖励。以当年留区税收5万元为计算起点,分3档给予奖励。标准如下:

企业当年留区税收奖励金额

5万元(含5万元)——30万元 企业当年留区税收*50%

30万元(含30万元)——60万元 企业当年留区税收*55%

60万元以上 企业当年留区税收*60%

(三)总部型企业

1.资金补助。对在园区新设立的符合享受政策的条件总部或地区总部,以注册资本1亿元为起点,分三档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标准如下:

企业注册资本奖励金额

1亿(含1亿)——5亿(不含5亿)元 1000万元

5亿(含5亿)——10亿(不含10亿)元 1500万元

10亿元及以上 2000万元

2.办公用房补贴。对在园区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蕞高补助1000万元;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补贴金额。

3.政府招商引资奖励。对在园区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自纳税年度起,年纳税实现留区税收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由园区按企业当年留区税收的50%予以奖励。

(四)从事园区开发建设的房地产企业

1.对从事园区开发建设的房地产企业,按企业当年留区税收的50%予以奖励。

2.对从事园区开发建设的房地产企业,其开发建筑的出租部分,按企业当年留区税收的40%给予奖励。

3.对从事园区开发建设的房地产企业通过自身招商平台,引进世 界500强企业的,按新引进企业当年留区税收的20%给予奖励;引进未达到世 界500强标准,但属于国内500强企业的,按新引进企业当年留区税收的15%给予奖励;引进市优质企业的,按10%进行奖励。享受本条政策的企业不再同时享受第(六)条“对中介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奖励”。

(五)中介单位(部门)和个人

1.对新引进注册资金在1亿元及以上企业的中介单位(部门)和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待新引进企业注册资金到位时予以兑现。

2.从区外新转入的企业,当年实现留区税收10万元以上的,对中介单位(部门)按新转入企业留区税收的5%或对个人按3%给予一次性奖励。

3.多单位(部门)共同引进或转入企业的,第 一时间向园区管委会报送企业认定材料或备案者为牵头单位(部门),由牵头单位(部门)与其他单位(部门)协商解决奖励资金的分配。

(六)普惠性扶持

1.能源贴费

对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且属于我区重点支持产业的入驻企业,其使用园区基础设施所交纳的水、电、气、供暖费,经核实使用合同后给予相应补贴。

2.对企业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奖励

对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技术服务业、高技术楼宇工业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和总部型企业聘任的境内外高级管理人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其地方分享留区部分的50%予以奖励。

以上扶持和奖励办法,由园区管委会制定实施细则。

三、扶持时间和方式

1.新设立企业自纳税年度起,除一次奖励外,原则上连续三年享受本政策。关于其他新转入企业的相关政策另行规定。

2.对招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中介单位(部门)或个人奖励年度为引进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限内,留区税收达到奖励起点时的年度。

3.凡符合园区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对区域经济起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企业,经确认后可延长政策奖励期限。

4.对引进的企业、中介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奖励,经园区管委会核实后主要以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采用其他方式。

5.对企业、中介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奖励,原则上按照财政年度执行。

四、扶持资金的申报、兑现和监督

(一)扶持资金的申报

1.对2009年1月1日后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由享受政策企业认定小组进行资格认定和管理;2009年1月1日以前企业享有其他优惠政策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2.从区外新转入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税务迁移单、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书复印件。

3.园区内新注册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书复印件。

4.引进新企业的中介单位(部门)和个人须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向园区管委会介绍引进企业的具体情况。

5.有关重点企业应提交申请报告和财税部门核实的纳税证明。

6.关于扶持资金的具体申报、审核、备案等办法,由园区管委会会同财政局制定扶持资金的申报和管理细则。

(二)扶持资金的兑现

园区管委会每年12月份向区国税局、地税局提供应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纳税申报代码,获取企业纳税数据,进行奖励数额审核。经确认无误后,由区财政局按照“收支两条线”和“用管分离”的原则,负责资金兑现。

(三)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

区审计局负责在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对奖励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负责对园区招商奖励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企业退税(企业所得税除外)扣减问题

1.享受政策奖励的企业在奖励期限内,发生清算纳税时按其退税留区额扣减企业退税当年完成的留区税收额;享受期限蕞后一年发生清算退税时按其应退税留区额扣减企业当年完成的留区税收额;发生政策性退税时按其应退税留区额扣减企业当年完成的留区税收额。

2.享受奖励政策的企业在奖励期限内发生的退税大于企业当年实现的留区税收时,除抵消企业当年实现的留区税收外,差额部分在下一年奖励中扣除。

3.已享受奖励政策期满的企业发生属于享受期限内的各种退税,应向企业追缴因退税而多奖励的奖励额。

(二)企业享受政策资格资格问题

发生下列情况的,取消企业享受政策资格,已获得政策扶持资金的,依法追回。

1.原享受奖励的企业通过改制、变更等办法,重新办理享受政策的。

2.企业重复享受政策的。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享受政策的。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河西区作为天津市六个中心城区之一,已经具备以下三个较为突出的区位优势:

第 一,河西区是繁荣的商务中心区。河西区是天津市重要的对外展示窗口,区内友谊路是天津市的迎宾线,其两侧大型展馆、会议中心、高 档宾馆汇集,全市性重要的政治、经济会议和经贸展示活动都在河西召开。目前,区内共有商务楼宇75座,总建筑面积190余万平方米,入驻各类企业2114家,其中包括宝洁、奥的斯、三星、西门子、三菱株式会社等世 界500强企业。区域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保险企业共83家,其中在河西区注册的有62家,资产总额占区域企业全部资产的72.85%,2005年存贷款余额占全市总量的72.8%。全市60%以上的律师、中介机构也在河西办公。河西是国内外商务界人士发展的优选区域。

第二,河西区是高品质的生活住宅区。随着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地铁1号线穿越河西全境,快速路、立交桥的建设,旧路拓宽改造工程的实施,使八横八纵道路骨架基本形成。河道改造工程的完成,使海河、津河、卫津河、复兴河、长泰河五河相连,水系相通。全区绿化覆盖率在天津市率先达到国家园林城区标准。“十五”期间,改造危陋房屋275万平方米,新建泰达园、罗马花园、福盛花园以及全市面积蕞大的梅江生态居住区等设施比较完备、具有现代风貌的高、中档住宅小区101个,建筑面积达510万平方米。河西已成为天津市民向往的居住区。

第三,河西区具有蕞优的人文环境。区内有高等院校及中、小学共169所,基础教育设施和教育水平居全市领先地位。有专业医疗机构62家,包括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院等7家三级甲等医院。文化资源丰富,坐落于区内的天津市标志性文化设施有天津国际展览中心、天津博物馆、天津大剧院、天津科技馆、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图书大厦、华夏未来艺术中心等,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京剧院、天津交响乐团等8个专业演出团体也坐落河西。区内人口素质、消费水平居全市首位。广大居民以居住在河西为荣。

河西区“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建设以商务为特色、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都市型工业初具规模的经济强区;建设高品位、多样化、开放型的文化大区;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良、安定祥和的宜居城区”的“新三区”战略目标。“新三区”是对河西区近年来全面实施“三区”(即建设“发达的商务商贸区”、“新兴的都市型工业区”和“特色突出的文化博览区”)发展战略的一次重要总结,丰富和发展了“三区”的内涵,提高了发展的标准。作为商务商贸区的陈塘,拥有者无可比拟的区位、交通、人文等优势,在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必将成为天津市东南部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河西区是天津市中心区之一,位于市区东南部,因地处海河西岸而得名。区境东临海河与河东区相望,西迄卫津南路、卫津河与南开区、西青区交界,南沿双林农场引水河与津南区毗邻,北抵徐州道、马场道、津河与和平区接壤。区域面积41.24平方公里,至2006年底,户籍人口754479人。下辖马场街、尖山街、越秀路街、天塔街、桃园街、大营门街、下瓦房街、挂甲寺街、友谊路街、陈塘庄街、柳林街、东海街、梅江街13个街道办事处,25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河西区历史悠久,界内津门古刹挂甲寺始建于隋唐时期,沿解放南路两侧的德式风貌区至今仍保留许多日耳曼风格的小洋楼。建国以来,经历社会主义时期建设,成为天津市发达的工业区、繁荣的商业区、新型的居民区、先进的文化区和重要的涉外区。本市著 名的土城工业区和陈塘庄工业区盛极一时,分布众多大型冶金、纺织、造纸、化工、电子、机电等天津骨干企业。小白楼、南楼、佟楼三大商业区和大沽路商业一条街人流熙攘,购物非常方便。20世纪50年代建成的西南楼工人新村和尖山住宅区,80年代建成的体院北住宅区和小海地住宅区,当时为大批群众解决了住房困难。以友谊路为轴线,四周分布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外国首脑来津下榻的天津迎宾馆、天津大礼堂、国际展览中心、天津工业展览馆、天津自然博物馆等,全市重要的政治活动、国际交往、经贸科技交流多在这里举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河西区各项事业得到迅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期,河西区率先在本市基本完成成片危陋房屋改造。之后,区委、区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优化服务、强化管理、实干创新、造福人民、再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发展区域经济、城市建设管理和社区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为区域经济、为基层单位、为人民群众搞好服务,使河西区各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突出成绩。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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