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位于天津港东北部,为浅海滩涂人工围海造陆形成的三面环海半岛式港区。东疆港区交通便利,距滨海国际机场52公里,周边海滨高速公路、京津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津滨高速公路及外围的高速公路与港区接驳,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具备码头装卸、商务贸易、生活居住、休闲旅游五大功能。2006年8月31日,为推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面积为10平方公里。
30平方公里的东疆片区既有10平方公里的东疆保税港区,又有20平方公里非海关监管区域,这有利于形成两类区域的密切互动。东疆片区还是区港一体化发展区域,目前已建成6个10万吨级保税集装箱泊位和2个10万吨级、2个4万吨级的散货泊位,全国规划的18个集装箱中心站之一的天津中心站就在东疆,目前正抓紧建设。在商务方面,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东疆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外汇管理以及东疆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集中办公,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在人居方面,东疆片区还拥有天津国际邮轮母港、一洋国际游艇会、国际商品展销中心和国家4A级的东疆湾沙滩景区。
东疆保税港区是国家政策和功能创新的试验田,国务院2011年5月批复《中国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国函【2011】51号),多个国家部委也以东疆为平台,开展了融资租赁、进口贸易促进、国际航运税收、国际船舶登记、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和意愿结汇等多个领域的创新试点。
按照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要求,天津港东疆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并已经成为中国飞机、船舶及大型设备租赁蕞集中的区域,也是我国北方唯 一的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未来,东疆将建设成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核心功能区和综合功能完善的国际航运融资中心,成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承接载体。
产业发展
(一)租赁业领域
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国函[2011]51号),批准东疆保税港区开展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2012年8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6号),明确东疆融资租赁公司和项目子公司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要求天津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进租赁业政策制度创新,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租赁业发展环境,加快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在机构设立方面,同意设立中国天津租赁平台、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推进租赁资产登记、公示、流转等试点;在行业准入方面,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允许天津市商务委准入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享受现行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待遇;在业务拓展方面,支持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设立项目公司经营设备租赁业务,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开展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在融资渠道方面,支持租赁企业境外融资,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使用;在监管便利方面,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二)航运服务领域
2011年8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财税[2011]68号),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仓储物流企业从事海上国际航运、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013年5月18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东疆在全国率先实施国际船舶登记新制度。
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允许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放宽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企业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外资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下放天津市、国际船舶中方投资人持有船公司股权比例可以低于50%等航运业投资新政。同时,还给予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建设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鼓励境内外航运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等航运中介机构设立营业机构、试点沿海捎带业务、建立邮轮旅游岸上配送中心和邮轮旅游营销中心、允许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等配套政策。
(三)国际贸易领域
1.跨境电子商务。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为契机,一方面促进外贸的增长,另一方面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涉及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体系在全国先行先试,探索经验。东疆作为北方唯 一的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目前已开发了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并正在加快引进跨境零售网商,支持开展国际市场在线销售和采购业务,打造实体保税展示交易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全渠道国际商品交易平台。
2.保税展示交易与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利用“分批出区、集中报关”、“有效担保”等海关创新措施,推动特殊监管区内外联动,推动集保税商品展示、批发、零售、培训与品牌代理为一体的展示交易平台建设。将实体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相结合,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全渠道交易模式。完善高 档消费品的物流、分拨、配送等产业链。
坐落于天津和平区的民园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实现保税港内的“库”与市区的“店”有效融合。此外,在京津冀、西北等地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借助东疆进口商品服务平台,建立二维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贸易便利化利用东疆平台为北方市民提供货真价低的进口商品,享受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
3.期货保税交割。2013年9月、2014年3月,海关总署、证监会分别出台文件,同意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目前已与大连商品交易所合作完成LLDPE(线型低密度聚乙烯)的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第 一单,下一步将重点选择天津口岸较具代表性、对京津冀及腹地影响较大的商品,逐步扩大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品种。
4.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天津港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工业原材料接卸港,也是主要的贸易集散地,下一步将按照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依托天津口岸的市场优势和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政策,选取天津口岸有优势的、面向国际的交易品种,逐步推动试验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
5.汽车平行进口。天津作为我国蕞大的整车进口口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汽车物流、汽车金融等产业链条。近日,天津市商务委等五部门正式下发《关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商务机科[2015]11号),支持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汽车进口,并以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为契机,拓宽进口汽车品牌、车型,做大平行进口汽车市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市场选择和更大的价格实惠。5月18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疆国际汽车城试营业,成为天津自贸试验区规模蕞大、功能蕞齐全的平行进口汽车综合交易服务平台。未来将在平行汽车及零部件进口、保税展示、分拨配送、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