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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天津上仓示范工业区
编号:PKD-2907
  • 市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工业聚集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七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10.6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2009/8/10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食品,装备制造,医疗器械,新能源
  • 园区地址 天津-蓟州区-上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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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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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污

供电

宽带

通讯

有线电视

园区介绍

天津上仓示范工业区坐落在天津市蓟县南部中心镇—上仓镇,2009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为市级示范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10.6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面积3.6平方公里。依托上仓镇酒文化传统和现有产业基础,上仓工业园区将打造成生态化、现代化、特色化的精品产业园,重点发展:酒业酿造、绿色食品加工制造、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先进设备制造业、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新能源及节能设备制造业等)等产业。

园区到2010年7月,已完成起步区3.6平方公里土地的征收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达到“七通一平”,已达到企业入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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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 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投资者)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内注册经营纳税,注册期限在10年以上,符合经济、社会、环境统筹发展要求的内外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工业生产型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总部项目、旅游文化产业项目、商贸流通项目、农业基地项目,享受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同时,适用本办法。

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奖励工作。

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招商引资奖励。

第四条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按投资规模给予奖励。

(一)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按土地出让价格,给予项目30%扶持。从项目投产有收入年度起,对其所缴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2年按100 %奖励,后续3年按50%奖励。

(二)投资规模在1亿元至3亿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按土地出让价格,给予项目40%扶持。从项目投产有收入年度起,对其所缴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3年按100 %奖励,后续2年按50%奖励。

(三)投资规模在3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第五条 工业生产型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按投资规模给予奖励。

(一)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平均投资强度达到每亩100万元以上,按土地出让价格,给予项目20%的扶持。从项目投产有收入年度起,对其所缴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2年按100 %奖励,后续3年按50%奖励。

(二)投资规模在1亿元至3亿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平均投资强度达到每亩100万元以上,按土地出让价格,给予项目30%的扶持。从项目投产有收入年度起,对其所缴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3年按100 %奖励,后续2年按50%奖励。

(三)投资规模在3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第六条 国内外500强企业、跨国公司、中央直属企业县内设立地区总部,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按土地出让价格,给予项目30%的扶持。对租赁的办公用房给予每平方米租赁费3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从项目投产有收入年度起,对其所缴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2年按100 %奖励,后续3年按50%奖励。

第七条 旅游、文化、娱乐、酒店、商贸流通项目,按投资规模给予奖励。

(一)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按土地出让价格,给予10%的扶持。

(二)投资规模在1亿元至3亿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按土地出让价格,给予20%的扶持。

(三)投资规模在3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第八条 对投资者设立的高科技产业项目、工业生产型项目、总部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天津市公布的收费目录蕞低标准执行。

第九条 对新建企业所引进的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给予2年50%奖励,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第十条 县规划区域范围内所引进的前述产业项目,开业、投产后,按投资规模给予实际引资人一次性奖励。

(一)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给予5万元奖励。

(二)投资规模在1亿元至3亿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投资规模在3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给予15万元奖励。

(四)设立招商引资重大贡献奖。对投资规模在100亿元(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投资规模在10亿美元(注册资本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且开业、投产后,县财政奖励100万元。

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对实际引资人按前款标准给予奖励外,再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引进世 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对实际引资人按前款标准给予奖励外,再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

符合本条规定的项目,对实际引资人奖励额度进行累加计算。

第十一条 县财政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扶持、奖励兑现1次,以本年度企业实际投资规模及缴纳所得税为基数计算。财务年度终结后30日内,由投资者、实际引资人提出申请和相应材料,报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政府批准,财政拨付。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依规处理:

(一)项目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后,超过2年没有投入建设,也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项目取得合法土地手续,虽已投入建设,但由于投资方自身原因,中途停止建设超过2年,也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其限期变卖迁移地上财产,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随意降低或缩小投资规模的,视其情节,收回已确定的部分优惠或奖励,并追缴相应的费用。

(四)未经项目审批机关和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的,收回已享受的奖励政策并追缴各项费用。

(五)项目建成后,未经投入生产就变卖出售或以享受优惠政策为目的的,收回已享受的奖励政策并追缴各项费用。

(六)对采取虚假手段,骗取资金优惠及奖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实际引资人”指在外来投资项目进入蓟县发挥作用的县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十四条 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天津上仓酒业及绿色食品加工区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政策。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3月1日。县政府制定的原相关奖励政策同时废止。

天津上仓示范工业区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位于京津冀城市圈的地理中心,西距北京50公里,南距天津100公里,东距唐山90公里。以上仓为中心,100公里半径内有五百万以上的人口城市三座(北京、天津、唐山),拥有两个国际机场(首都国际机场、滨海国际机场),一个特大货运港口(天津港)。具有较强的对内吸引和向外输出的双重有利条件,所处的京津唐城市群本身就是一个容量较大的消费市场,同时具有辐射华北乃至整个中国北方市场的能力。

天津上仓示范工业区地处北京、天津、唐山三大城市之间,依托中心城市和空港、海港的独特优势,依托京津高度密集的人才和科研体系,依托发达便捷的交通网络和庞大的消费市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工业园区正在兴起。

蓟县位于天津市的蕞北部,京、津、冀三省市的腹心地带。

4条高速公路在园区附近有出入口:津蓟高速、蓟平高速、京沈高速、塘承高速;

3条铁路横贯东西:京秦铁路、大秦铁路、津蓟铁路;

2条公路纵穿南北津围公路、仓桑公路纵穿南北,完善的陆路交通体系将上仓酒业及绿色食品加工区与北京、天津和唐山连为一体,形成了海、陆、空兼备的综合运输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

1个小时可到达北京市区、天津市区及首都国际机场、滨海国际机场和天津新港。

1、道路:园区内道路采用方格网状布局,建立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级共40条道路,纵横交错。

2、给水:区内建有规模7万立方米/日的水厂一座,供水水压不低于0.6MPa。

3、排水:采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方式,污水处理规模1万立方米/日,达到中水回用标准。

4、电力:区内建有三座110KV的变电站。

5、热力:园区允许企业自行上环保锅炉,解决企业自身供热、供气问题。

6、燃气:天然气管道已接入园区,可满足全区工业企业及居民使用。

7.通讯:数字微波、光纤电缆、分组交换、数据专线等现代化通讯设施齐全,可直接办理国内、国际的邮政电信业务。

8、土地:自然平整,地基承载力(地耐力)为10.5吨/m2

1、气候特征

蓟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季风性气候显着,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气温12.1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663.4毫米,无霜期约210天,可以充分满足一般喜温作物一年一熟和两年三熟的需要。

2、土地资源

蓟县土地资源丰富,总面积为1590.22平方公里,土地类型多样,由北向南可分为中山、低山、丘陵、平原、洼地,为农业多种经营和综合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耕层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1.39%,耕地土壤PH值多数在6.8—8之间,平均7.82,全县土壤肥沃,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

蓟县土地资源丰富,总面积为1590.22平方公里,土地类型多样,由北向南可分为中山、低山、丘陵、平原、洼地,耕层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1.39%,耕地土壤PH值多数在6.8—8之间,平均7.82,为农业多种经营和综合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3、水资源

蓟县水资源丰富,地表水年平均产水量10亿立方米,主要河道有蓟运河、州河、泃河等,其中,县城东侧的翠屏胡是天津市蕞大的淡水湖和重要的水资源基地,储水量6亿立方米以上。蓟县的地下水储量丰富,水质甚佳,特别是矿泉水资源,极富开采价值。

4、农业资源

蓟县是我市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作物以小麦、玉米、水稻、大豆、花生为主;果品丰富,有柿子、核桃、板栗、红果、葡萄、苹果、梨、桃、杏、脆枣、猕猴桃等;食用菌、大葱、土豆、花卉等形成一定规模;养殖业形成散养鸡,优质猪、牛、羊,肉鸭,水产品,优质蛋鸡等“五大基地”布局。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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