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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出台新政 每年1000万元助力楼宇经济
2013
09/13
10:29

商务楼宇开发主体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商务楼宇入驻企业奖励塘沽税收的一部分,对负责商务楼宇的物业经营管理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塘沽出台新的《塘沽发展楼宇经济扶持奖励办法》,将设立塘沽发展楼宇经济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楼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楼宇更新改造企业奖励。

在塘沽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商务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务楼宇,以及商务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纯商务楼宇及经塘沽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可转为商务楼宇,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用房、厂房,都在此办法的使用范围内。

对于商务楼宇开发主体,按商务建筑面积楼宇入驻塘沽注册企业率达到80%以上,实际投资额500万元以下按投资额给予5%奖励;实际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给予10%的奖励,最高100万元。按商务建筑面积楼宇入驻塘沽注册企业率连续达到60%以上,连续三年给予楼宇开发主体经营租赁管理该商务楼宇当年缴纳税收留塘沽部分30%的奖励。三年内按商务建筑面积楼宇入驻塘沽注册企业率达到80%以上,给予商务楼宇开发主体经营租赁管理该楼宇当年缴纳税收留塘沽部分50%的奖励。商务楼宇开发主体聘请国家一级、二级物业管理企业满两年,在服务平台创建、管理理念创新、优质化服务提供等方面表现突出,分别给予开发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

对于新注册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使用商务楼宇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并与楼宇开发主体或物业部门签订五年以上商务楼宇租用协议的企业,连续三年给予该入驻企业当年缴纳留塘沽税收的10%,作为物业费和租金补贴的奖励。新注册入驻楼宇企业,按企业当年缴纳留塘沽税收连续三年给予奖励。留塘沽税收500万元以下按30%奖励;500万元以上按50%奖励。对原注册楼宇企业,连续三年按其当年上缴留塘沽税收比上年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已进驻塘沽楼宇尚未在塘沽注册的企业,回迁在塘沽注册纳税,可享受新入驻企业奖励政策。

对于达到国家一级、二级、三级物业管理资质的商务楼宇物业经营管理企业,在塘沽范围内管理商务楼宇满两年,对所管理楼宇按商务建筑面积入驻企业率达到80%,分别给予物业经营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8万元。并适时组织年度商务楼宇物业经营管理企业参加评优考核活动,按照一定比例对参加年度评优考核并被评为优秀的物业经营管理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塘沽还将设立塘沽发展楼宇经济专项资金,塘沽管委会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楼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楼宇更新改造企业奖励,并大力发展“飞地楼宇”经济,鼓励发展“虚拟楼宇”经济。推动“公司+门店”模式的特色商业街、大市场、创意中心等“虚拟楼宇”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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