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过剩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工业经济运行,但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引人关注。有消息称,国家多个部委近阶段将完善有关淘汰过剩产能的“组合政策”,诸如加强银行审贷管理、实施差别电价、能源消耗总量限制等。
实际上,自进入2013年以来,能源领域正在经历着各种改革,包括取消煤炭重点合同、完善成品油调价机制、改革天然气定价机制等。昨日(7月9日),有业内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实际上都会对耗能高的产业造成影响,从而达到淘汰过剩产能的目的。
能源改革倒逼产能淘汰
日前,有消息称由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共同研究的 《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总体方案》将会在本月颁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相关部委的“组合政策”完善方向,跟能源领域密不可分,一方面是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等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将加快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的机制。
今年以来,能源领域的改革涉及煤、油、气等多个方面。3月,国家发改委将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的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在煤炭领域,从今年年初开始就已经实行了取消煤炭重点合同、完善煤电联动机制等重大改革,煤炭市场化更进一步。
对于能源领域政策调整如何对过剩产能造成影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分析研究中心研究员姜克隽对记者表示,“能源改革对重点行业的产能淘汰可以说是借力,从高耗能行业的上游能源供应入手,可以直接控制行业内的产能建设情况”。
信贷收紧逼迫企业行动
如果说能源领域的改革对于产能过剩行业的作用局限于 “借力打力”,而加强对这些企业的金融信贷管理,则是实打实的关系到企业的命运。
有消息称,国家有关部门将实施严格的金融政策对产能过剩进行抑制。下阶段,央行和银监会将把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告诉记者,“一些产能过剩的行业,银行贷款会受到控制”。
国家层面的金融限制措施已经出台。7月5日,国务院颁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在这份指导意见中,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金融管理作出详细的界定,实行区别化对待。
不仅差异化对待行业内的企业,该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求,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通过保全资产和不良贷款转让、贷款损失核销等方式支持压产退市。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资,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
在“金十条”发布之后,金融业对淘汰产能过剩行业的作用日益凸显,据悉,今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对辖区内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信贷和融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和银监会将严格审核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融资申请,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以及节能减排控制行业,合理上收授信权限,特别是涉及扩大产能的融资,授信权限应一律上收到总行”。
同时,有消息称,在多部委的“组合政策”中,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的违规在建项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不论是相关部委出台的“组合政策”,还是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金融信贷管理,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都是为了达到淘汰过剩产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