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征兵办获悉,随着今年征兵时间由冬季改为夏秋季,本市已提前在高校组织大学生入伍征集工作。日前,市政府征兵、民政局、公安局、市教委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推出“在津入伍的外地生源,退伍后可获得天津户口”等征兵优惠支持政策。
根据这项优惠政策,为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入学前为非天津市户籍的本市高校毕业生,今年可以在本市报名入伍,退役后可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安置落户。这改变了以往非天津市户籍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入伍的单一选择。
根据要求,今后每年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都要深入高校,组织毕业生进行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预征对象,并指导其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平台”(http://zbbm.chsi.com.cn)填报材料。
入学前为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