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政府发出《关于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普查将全面摸清我市各类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状况。
据介绍,本次经济普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2013年底前为普查准备阶段,2014年1至5月为普查登记、数据处理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上半年为数据发布、开发应用、总结和表彰阶段。普查范围包括本市采矿、制造、建筑、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住宿和餐饮、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房地产、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娱乐等行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