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规划面积8000亩。园区紧邻津港公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通讯便捷,电力资源丰富,是中外客商投资的理想之地。
目前,园区的一期开发工程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450万元,1375亩土地实现"五通一平",打机井一眼并引入滦河水,实现了双水源供水;铺设供水管线5780沿米,排水管线4640沿米,安装了供水变频设备及排水泵站,可保证24小时供排水;2000门通讯线路覆盖园区,能够满足园区内200家企业的通讯需要;现有11万千伏变电站2座,电力储备充足,并且实行双回路双电源供电,能够保证企业满负荷生产;园区内4.3万平方米混凝土主干路、支干路纵横交错,道路两旁建有高边道、绿化带、路灯;沿津港路建有长1000米、宽38米的大型绿化带;园区内和周边建有娱乐城、渡假村、大酒店、高尔夫球场等休闲娱乐场所设施,为中外客商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
园区在开发建设中,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能源优势、交通优势以及充沛的劳力优势,坚持高标准建设,边建边引,同步发展,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截止目前,园区已引入企业数十家,引入资金2.8亿元。产品涉及电子传真机、新型建材、微型电机、现代家俱、针织服装、塑料制管、装饰材料等产业。由于规划起点高、进度快,入驻的规模企业多,使园区很快形成了集聚效应和良好的整体形象。2001年1月,被天津市政府命名为"乡镇工业小区示范区"。
八里台镇位于天津市津南区西部。东连天津港、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南接天津石化工业区,西与西青区毗邻,北依天津市区,距区政府所在地咸水沽镇3公里。八里台镇总面积112.96平方公里,人口4.8万人,所辖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是全区地域面积蕞大的镇,具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驰名中外的"小站稻"状若玑珠,香气浓郁,久负盛名。工业产业发展强劲,生机勃勃,是我镇经济的主导产业,对实现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第三产业水平不断提升,逐步建立了集餐饮、观光、休闲于一体的津港公路服务带。
园区属镇级工业园区。2000年经津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天津市保留园区之一,园区规划面积6.4平方公里。
自园区开办至今已开发建成面积2.1平方公里,政府对园区各项市政建设投入近亿元,引进各类企业近百家,已具备年生产能力15亿元,年纳税能力3500万元,提供劳动岗位近万人。建立企业自治型协会四个,分别是韩资企业协会、内资企业协会、女子企业家联谊会、工业企业联合会等,为园区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津南区八里台镇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
第 一条: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为津南区八里台镇引荐各类企业,引进开发建设资金,促进全镇各类企业快速发展,结合全镇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奖励办法所称各类企业是指在八里台镇域范围内注册登记,履行纳税行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含一产、二产、三产)内、外资经营性质的公司(或厂)。
第三条:本奖励办法所称“引荐人”是指将具有明确投资意向的企业引荐到八里台镇域内,并直接履行联系、介绍、咨询等职责的中间人,包括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及相关部门。
第 一章:对现有企业的奖励办法
第四条:2008年1月1日之前已在八里台镇注册并有纳税能力,一个纳税年度综合税收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按比例享受依现行财政体制分成后镇留部分税收的奖励(先征后奖)。
第五条:2008年1月1日之前已在八里台镇注册并有纳税能力,一个纳税年度综合税收(以税务部门核准入库数为准)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三产服务型(含商贸型)企业,按20%享受依现行财政体制分成后镇留部分税收的奖励(先征后奖)。
第二章:对新引进企业的奖励办法
第六条:2008年1月1日之后在八里台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地用地(含租赁厂房),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安全要求,一个纳税年度每亩完成主要税收1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按比例享受依现行财政体制分成后镇留部分税收的奖励(先征后奖)。如企业具有特殊税收贡献,按市政府批准的示范小城镇税收政策一事一议。
第七条:2008年1月1日之后在八里台镇区域内注册、经营,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一个纳税年度综合税收50万元以上的开发建设型企业,按比例享受依现行财政体制分成后镇留部分税收的奖励(先征后奖)。
第八条:2008年1月1日之后在八里台镇区域内注册、经营,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一个纳税年度综合税收50万元以上的三产服务型(含商贸型)企业,按比例享受依现行财政体制分成后镇留部分税收的奖励(先征后奖)。
第九条:2008年1月1日之后在八里台镇区域内注册、区域外经营,并在八里台镇域内有纳税行为的企业,按比例享受依现行财政体制分成后镇留部分税收的奖励(先征后奖)。如企业具有特殊税收贡献,按市政府批准的示范小城镇税收政策一事一议。
第三章:对引荐人的奖励办法
第十条:引荐人成功介绍符合进驻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地条件,购买土地并在八里台镇域内注册、纳税的企业,一次性奖励引荐人购地款总额的2%。
第十一条:引荐人成功介绍企业在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地内,租赁标准厂房并在八里台镇域内注册、纳税,且符合一个纳税年度综合税收每亩10万元以上的(以税务部门核准入库数为准),根据企业投资规模,一次性奖励引荐人2万元-10万元。
第十二条:引荐人成功介绍企业在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地以外租赁厂房,在八里台镇域内注册并纳税,根据企业投资规模,一次性奖励引荐人0.5万元-3万元。
第十三条:引荐人成功介绍企业在八里台镇域内注册并纳税,镇域外经营,一个纳税年度综合税收1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核准入库数为准),按10%-20%享受依现行财政体制分成后镇留部分税收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章:对技术改造项目的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不含外资)在技术改造方面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入占固定资产投入70%以上,一个纳税年度完成综合税收15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核准入库数为准),由企业服务中心积极争取市、区技改贴息资金,扶持企业发展。
第五章:对标准厂房产权所有人的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在八里台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地拥有标准厂房的产权所有人,成功承接了符合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地产业要求、安全、环保等条件的企业,自企业纳税之日起计算,连续三年达到每一个纳税年度综合税收每亩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标准厂房产权所有人每月每平方米3元-4.5元(按12个月计算)。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享受本奖励办法的企业、引荐人或标准厂房产权所有人须向八里台工业园区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确认。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调整。
第十八条:本办法蕞终解释权归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1、供暖:工业园区设有供热中心,供热及管网投资1300万元,对辖区内企业进行集中供暖。
2、供电:电力充足,现有11万伏变电站两座,形成覆盖整个园区的供电网络,采取环网供电,具备各电压等级供电能力。
3、供水:园区内有地下水、滦河水双种水源,日供水能力可达千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生活需求。
4、排水:设排水泵站两座,将污水排放至大沽排污河,蕞大限度地排除污水,确保汛期污水排放安全。
5、供气:由华森燃气公司提供燃气资源,满足企业的燃气需求。
6、通讯:邮电事业和现代化通讯手段完备,程控电话交换机已达1万门,移动电话、无线寻呼、邮政特快专递、电报、电传、传真、宽带上网、有线电视等通讯业务全面开通。
7、绿化:园区内绿草成茵、绿林环绕、鲜花盛开、空气清新,目前已累计绿化面积10万平方米,全区绿化率超过30%,形成了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化、花园式工业区。
8、路灯:园区内已安装路灯百余盏,真正做到"白天绿起来,晚上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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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园区专项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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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61 1891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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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61 1891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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